薄熙来案最大行贿人曝光
济南市检察院就薄熙来案向济南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,薄熙来案最大行贿人曝光。公诉意见中除了收受他人贿赂,还指称薄熙来在中英任职期间为薄谷开来案滥用职权,构成滥用职权罪。
据新华社消息,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、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涉嫌受贿、贪污和滥用职权三宗罪名,经指定,已于2013年7月25日由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。其中在薄谷开来“1115”命案中阻止王立军复查,并违规免去王立军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等行为涉嫌滥用职权。
滥用职权怎样处罚
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,违法决定、处理其无权决定、处理的事项,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。
397条规定: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:
1、造成死亡1人以上,或者重伤2人以上,或者重伤1人、轻伤3人以上,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;
2、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;
3、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,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,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;
4、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、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,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,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;
5、虽未达到3、4两项数额标准,但3、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,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,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;
6、造成公司、企业等单位停业、停产6个月以上,或者破产的;
7、弄虚作假,不报、缓报、谎报或者授意、指使、强令他人不报、缓报、谎报情况,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、扩大,或者致使抢救、调查、处理工作延误的;
8、严重损害国家声誉,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;
9、其他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。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,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,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;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,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,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