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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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供适用的原则

添加时间:2015年12月17日   来源: 温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  
【口供适用的原则】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,重调查研究,不轻信口供。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它证据的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;没有被告人供述,证据充分确实的,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