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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女职员涉嫌挪用公款2700多万潜逃10年

添加时间:2016年1月29日   来源: 温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  

银行女职员涉嫌挪用公款2700多万 潜逃10年

核心提示

为了丈夫生意的需要,平顶山市某银行一女职员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在1年内竟挪用公款2700多万元。即将案发之际,二人潜逃。平顶山市检察机关经10年追捕,在今年4月17日将他们抓捕归案。出逃的每一天,他们都在煎熬中度过,自知难逃法网,每天双胞胎儿子去上学时,他们都和儿子拥抱。

作案近百次一年挪用公款2700余万

昨天,记者在平顶山市看守所见到了落网的何某和其丈夫庄某。

38岁的庄某和40岁的何某同为汝州人,是高中同学,他们分别考上了省司法学校和省财税专科学校。毕业后,何分到平顶山市某银行,庄则下海经商。

为帮助丈夫筹措资金,何某将储户的存款挪给庄使用。1997年,他们给建华营业所介绍了一笔150万元的存款,随后他们找到副主任关某(已另案处理),提出转到宝丰县一家信用社100万元,以便他们从那贷款。在关某的帮助下,庄某从宝丰取走100万元用于生意。

1997年,何、庄找到卫东区铁炉信用社负责人宋某(已另案处理),在关某的斡旋下,宋某将公款30万元借给了庄某、何某。

由于经营不善,庄某、何某亏得越来越多。他们经常找关某、宋某借款。为了不让过去借出的钱打水漂,关某、宋某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挪用公款借给他们。

1997年5月至1998年5月,他们作案近百次,挪用公款2700余万元。

只回过一次家至今不知父母的忌日

1998年,庄某因在矿上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被查处。庄被释放后,关某、宋某找庄某、何某商量还款。因为作案次数太多,他们没算过挪用了多少公款,一算竟有2700多万元,四个人吓蒙了。庄、何感到罪行太大,出逃了。

“出逃的日子太不好过了。”这是他们反复提起的一句话。

庄某说:“风光时,我从银行里上百万地取过钱,有时扛着整麻袋的钱谈生意。出逃时,手中却没有钱,钱全投到了生意上。逃跑前几天,才凑了1万元。”

出逃后的前三年,两人辗转浙江、江苏等地租房生活,轻易不敢出门。在株洲,庄某要回了12万元的外账款。在普陀山,庄某请人算了一卦,说他们的晚年将在狱中度过。因持假身份证被警察罚款,他们决定回河南。2001年,庄某在许昌找了份工作,何某到郑州打工。

离汝州近了,但他们不敢回家。何某说,10年中她只回过一次家,是2001年父母重病时。

害怕被发现,何某在父亲病房里躲了一夜,便离开了汝州,连母亲的面都没能见上。两年后何某的母亲、父亲先后去世。

“是我害死了父母。”一谈起父母,何某就泪流满面泣不成声。何某出逃后,两位老人精神一下子垮了,身体每况愈下。何某说,至今她连两个老人的祭日都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