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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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区别

添加时间:2015年1月15日   来源: 温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  
1、目的不同:

  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,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即行为人意图永远的非法占有公共财产。

2、行为手段不同:

 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,贪污罪的行为手段是侵吞、窃取、骗取等非法手段。比如某人挪用单位的现金100万,如果没人将帐作平,让别人看不到有这笔钱,则应构成贪污;如果不是将帐作平,从账上随时可以看出来,只是暂时挪作他用,应构成挪用公款。

3、行为对象不同:

  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仅限于公款;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,既包括公款,又包括公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