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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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将自己绑在天桥上筹款遭处罚

添加时间:2014年12月17日   来源: 温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  

  “通常来说一个人如果7天不吃东西就会死掉,未来一个星期我将在天桥上一直等待,直到有人愿意听我的创意为止……”昨天下午,一名身挂牌子的男子将自己绑在西单一座天桥上。他自称此举是“为替慈善事业筹款”,并表示除非拿到资助,否则决不下来。半小时后,在民警的劝说下,该男子解下了身上所绑的绳子。随后,他被带到西单大街派出所,并收到了一张给予他治安警告的行政处罚单。

  昨天下午4点,一名年轻男子在西单过街天桥上走来走去。他一撮小胡子,一身黑衣黑鞋,头上还包着黑头巾,像一个日本武士。过了一会儿,他突然又用黑布蒙上脸,只露出眼睛,并用绳子将自己绑在天桥上。他的胸前还挂了一块牌子。牌子的一面写着“你在哪里?”和一个网址,另一面则写着“用生命在等待一位善良的朋友”之类的话。地上还堆着一叠他自己打印的信。

  他的举动立刻引得过往的行人纷纷驻足观看。有市民上前问他:“这是干吗?”该男子也不回答,只是指指脚边的那堆信,示意围观者拿去看看。在信上,他解释此举是“为给失学儿童筹款:只要56万人民币”,他就可以使中国不再有“任何一位学生因为困难而是去学习的机会……(原文如此)”。信上说,他跑遍了所有的地方,都没有人理会他的这个想法,所以他才采取这一方式。“通常来说一个人如果7天不吃东西就会死掉,未来一个星期我将在天桥上一直等待,直到有人愿意听我的创意为止。”

  围观的行人越来越多,大家议论纷纷。一位大妈连说了几句:“这孩子不是毁了吗?太可怜了。”并上前劝说该男子解下绳子,但男子不理她。“这方式太过激了。在公共场所采取这种搞怪的行为,既影响交通,又有炒作的嫌疑,实在不值得提倡。”围观者王先生说。

  10多分钟后,民警赶到现场,上前劝说该男子。最初,男子还是不理睬。直到民警表示,愿意给他提供讲述的渠道时,他才同意解下身上的绳子。4点半,该男子跟随民警从天桥上下来,被带到了西单大街派出所。6点多,他从派出所离开,手中多了一份行政处罚单:“扰乱公共场所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3条第1款第2项,决定给予治安警告的处罚。”罚单上显示,该男子叫韦全。他告诉记者,他是广西人。他的创意是建立一个网络博物馆,企业可以通过这个网站做善事。“但这需要钱。为了筹款,3年来我已经跑了无数个地方了。”对于警方的处罚,他表示认可,“公安让我有了新的灵感。”

  西单大街派出所一位李姓民警表示,韦全的初衷是好的,但他的举动不合理,引起那么多人围观,已经影响到公共秩序了,所以才依法给予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