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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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募基金发行通道包括哪些

添加时间:2014年10月12日   来源: 温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  

  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涉嫌强奸女下属被警方带走,后因黄平案,又有交通系统多名人员被检察院带走调查。昨日记者从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,该院明日将公开审理东莞市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、大岭山交通分局原局长尹某华、黄江交通分局原副局长韩某平、谢岗交通分局原副局长黄某等九人涉嫌贪污罪一案。

  记者了解到,上述涉案人员除黄平外,为黄平任职常平交通分局时的下属。而黄平等人的职务犯罪的线索,来自于黄涉嫌强奸的案件。

  侵吞罚款,私分国有资产

  黄平自小在莞城长大,年近50岁,在交通分局局长的岗位上至少干了10年。前7年在常平,2008年调至虎门,在虎门担任交通分局局长一职有3年多时间。

  检察院查明,黄平在任常平交通分局和虎门交通分局局长期间,擅自决定将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处罚的罚款违反规定存入小钱柜,然后分别伙同其下属私分后侵吞,总数超过100多万元,其中黄平个人贪污数额超过50万元。

  检察机关还查明,黄平涉嫌私分国有资产。黄平擅自决定将单位存在小钱柜的资金25万余元,以年终奖的名义分给单位人员。

  吃干股拿分红

  黄平还涉嫌受贿,收受东莞市索×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干股8万元。

  东莞市索×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索×公司)由钟某于2008年9月全额出资成立及负责经营。钟某为了使该公司可以承接与虎门交通分局有关的业务,送给黄平50%干股,黄平以陈某的名义持有。

  索×公司在经营期间,在承接船舶统计、代办“道路经营许可证”、调查虎门镇内公交车营运情况的业务中,黄平利用担任虎门交通分局局长的便利,对索×公司在取得船舶数据资料、代办“道路经营许可证”和获得“虎门镇内公交车营运情况”调查业务上提供帮助。黄平以干股分红款的名义收取钟某贿赂共计8万元。